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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广告新规落地死角多多:网易邮箱仍有违规广告
2017-01-18 15:03:10
摘要:从7月出台到9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大量违规互联网广告得到了妥善处 理。然而,仍有一些企业尚未进行调整,其中网易邮箱就由于含有大量广告而被用户吐槽。告别违规互联网广告既需要明文规定,更需要企业的执行力。
  从7月出台到9月1日施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审议通过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让大量违规互联网广告得到了妥善处 理。然而,仍有一些企业尚未进行调整,其中网易邮箱就由于含有大量广告而被用户吐槽。告别违规互联网广告既需要明文规定,更需要企业的执行力。
互联网广告新规落地死角多多:网易邮箱仍有违规广告
  频繁“推广”   “亲,您有一个8888元红包未领取!速领可提现哦”、“1415元中秋红包已发至您账户”……网易163邮箱中出现的这些邮件标题、链接让在 京工作的张先生(化名)最近有些无奈,用邮箱收发邮件是他每日工作的一部分,“因为担心漏掉重要邮件所以每一封都会检查,经常能看到广告邮件”,张先生告 诉记者,那些明知是广告的链接有时也会因为好奇而点开查看。   记者调查发现,网易163邮箱的登录页为“网易严选”的海报推荐商品内容。登录邮箱后,首页出现各种图片广告,大多来自“网易严选”与 “1元夺宝”,并未发现广告标识。鼠标移至右下角“北京现代”广告图片上会出现“去广告”的标识,进行查看后显示的是去广告服务“纯净邮箱预览”并且标价 2.00元/月。在收件栏也发现了“1元夺宝”、“网易严选”的链接与图片广告。张先生谈及的红包邮件来自“立马理财”(网易理财平台)、“1元夺宝”。   不做明显“广告”标识的现象在新浪邮箱中也有少量出现,搜狐邮箱中有一些应用推荐内容,QQ邮箱中则包含很多广告类垃圾邮件。   《办法》第三条第二项中明确规定了推销商品或者服务的电子邮件广告属于互联网广告范畴。第七条也指出,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显著标明“广告”,使消费者能够辨明其为广告。   北京郝俊波律师事务所主任郝俊波认为,即使推广的是网易自家的业务内容,这些图片以及链接等的确属于互联网广告,应当具备标识。网易邮箱的行为也已经触犯了《办法》的规定。   出尔反尔   值得注意的是,在邮件内部即用户私人邮件里网易邮箱也做了不少“小动作”。   记者查看收到的私人邮件,可以看到在邮件内容、附件上下位置,会随机出现“新消息:你有1张婚博票代领”、“1元吃芒果干,立即抢”、“装修如何省心?赵薇推荐它”等注脚广告。   而在已发送的邮件中也会在底部看到类似链接,这些“诱惑性”极大的文字网页链接,并没有进行广告标识。尤其是在网易邮箱大师客户端上,注脚广告与附件的辨识度不高,很容易被用户误点。   早在2010年1月,网易邮箱就曾经发布“绿色之翼”计划取消旗下所有邮箱的注脚广告,宣称“打造绿色邮箱新坐标”。但现在写信设置中,“每封邮件显示推广信息”是默认勾选的,需由用户自行修改设置才能取消。   《办法》第八条强调,未经允许,不得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广告或者广告链接。邮件底部常见的注脚广告违反了这一规定。   记者就相关情况致电网易邮箱相关工作人员,询问网易如何解决网易邮箱部分广告不符合互联网广告新规相关规定等问题,但截至发稿,网易邮箱方面并未回应,网易邮件内相关不合规广告仍未处理。   违规成本低   郝俊波认为,这类行为应当依据《办法》规定进行处理。根据《办法》第二十三条,互联网广告违反《办法》第七条规定,不具有可识别性的,依照广告 法第五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予以处罚,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第二十四条规定,以欺骗方式诱使用户点击广告内容的,或者未经允许在用户发送的电子邮件中附加 广告或者广告链接的,责令改正,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不过,自《办法》通过且公布以来,仍有大量不符合规定的互联网广告存在于网络。对此,郝俊波分析称,虽然《办法》已经出台,但刚开始推行难免会有难度,尤其是互联网公司基本靠自觉。   网易今年二季度财报显示,包括邮箱、电商及其他业务净收入同比增长310.6%。截至2016年6月30日,网易邮箱总有效用户数达到8.8亿。一直被认为是国内最大的免费邮箱。在网易的营收中,邮箱的价值和地位可见一斑。   “用户不一定会投诉”,郝俊波解释,广告带来的流量以及利益甚至远高于10万元罚款。互联网公司宁肯铤而走险,采取漠然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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